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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的众人都有些不淡定了。
这参孙的大名,稍微知道点《圣经》故事的人,也都了解一些。
参孙是《圣经》里面著名的士师,他的一生就是一部传奇。
他以勇武闻名,天生神力的他曾经徒手杀死一头狮子。他是出色的军事领袖,曾经只身与腓利斯丁人军队作战,将对手杀得片甲不留。
只是参孙的结局十分悲惨。
他爱上了一个腓利斯丁女人。
而这个女人屡次欺骗他,都被参孙躲过后,最终还是遭受到了陷害。
这个叫大底拉的女人,在套出参孙神力秘密在于毛发之后,趁着参孙熟睡将其毛发全部剪光。最后失去神力的参孙被腓利斯丁人俘虏,剜去双目,被罚做奴隶。在黑狱之中受尽了折磨。
故事的最后,腓利斯丁人在神庙中狂欢之时。经过数年毛发已经全部长齐的参孙,重新恢复了神力。他摸索着抱住了神庙的柱子,用力将其推倒。
最终神庙毁灭,他和狂欢的腓利斯丁人同归于尽。
每每读到这个故事,石十四总是唏嘘不已。
“看来这个希莫斯应该比纳迦更难对付啊!”窦珏屏也是神情凝重。
“切,我看不过是一勇之夫而已,有什么好畏惧的。”窦珏屏的话,倒是激起了孟志才的斗志。
“老孟,你说得倒轻巧。”窦珏屏道,“虽然没有看过他出手,但是他的力量应该在那个纳迦之上。你说你顶得住吗?”
“顶就顶,谁怕谁啊!”孟志才大怒道,“队长,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明天的比赛让我第一个出战对付那个希莫斯。”
“老孟,你不要冲动。”木于子见状也是连忙劝慰道,“这个希莫斯可是非人类,我觉得还是让我来打第一场吧!”
“木队长!”孟志才也是恳求道,“你之前的比赛可是已经展露了实力。敌在暗我在明,就算我可能不是那个希莫斯的对手。那么至少让我替你们收集一下情报吧!”
“老孟啊!真是没有想到你,你还粗中有细。”石十四笑着说道。
“怎么着,石兄弟,你还真准备让老孟打头阵啊!”木于子有些吃惊地看着石十四。
“为什么不呢?而且老孟现在憋着一股劲,说不定会爆冷呢!”石十四随口道。
“就是啊!”孟志才高兴地说道,“也许我战斗技巧上面比不了你们。但是如果光比力量的话,我相信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孟志才这话倒是说得不错。他的前世孟贲也是著名的大力士。
“如果是队长的决定,那我也只能赞成了。”木于子也是点点头。
“我也同意队长的决定。”柯鑫也是十分赞同,“不过老孟,你一定要量力而行。要知道我们的比赛,可不只是比这一场。后面还有关键的淘汰赛,所以如果实在比不过,你就认输,听到了没有。”
“认输啊!”孟志才有些不乐意了。
“老孟,如果这一条你不答应。我也不会支持你的。”窦珏屏也是说道。
“那好吧!好吧!”孟志才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心里却泛起了嘀咕,“只要我上了场,你们可就休想让我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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