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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两个法术,回你屋里自己修炼吧!”
当天,老道交给韩榆两个法术,便没好气地让他出门。
正如同老道自己所说,接下来学会多少,全看韩榆自己的造化;他既不会给韩榆购买血食,补充血气,也不会给韩榆进一步的指点。
若不是看在韩榆是“婉儿”的孙子这重身份,老道早把他喂了大乌鸦。
这两个法术,一个叫做血滴子,就是将体内精血凝成血滴之后逼出体外向着目标发射,如同雨露般大小,却能贯穿木石,伤人性命,寻常人绝难抵挡。
另一个法术叫养灵术,就是老道以自身血气喂养乌鸦,让乌鸦长为三尺多大乌鸦的方法。
一旦喂养的动物接受了主人养灵术的血气,便如同野狼化作家犬,自然而然与主人亲近,听从主人的命令。
回到房间之中,韩榆便试着凝出精血,来试验“血滴子”这门法术。
刚一尝试,韩榆心中便感觉不好——随着这精血汇聚化作雨滴大小逼出体外,他手脚冰凉,耳朵轰鸣,简直如同回到那个险些被冻饿而死的夜晚。
极为难受和虚弱!
这就是精血离体的感觉?
这法术若是一击不中,只怕是连跑都跑不掉,要任凭敌人宰割了吧?
若是精血更多一点,就好了。
随着韩榆这一层想法,手中热火如炭、偏又不烫手的温润感觉再次出现。
紧接着,另一滴鲜红灵透的精血,浮现在韩榆掌中。
韩榆忍着身上的虚弱意味,困惑地眨了眨眼睛。
跟万春谷的信物一样,精血也从一份变成了两份?
韩榆看着这多出来的一滴精血,心中暗想:“若是这样一来,岂不是我使用一次血滴子,便可得到两次发射法术的机会?”
精血,能不能收回?
这个念头升起,韩榆便有点忍不住。
身体的虚弱和对血食的焦渴,让他像是一个几天几夜没喝水的人,突然看见一碗清水。
精血贴近皮肤,炼血功顿时本能地运转起来,将精血吸纳进去,韩榆浑身暖洋洋地舒坦极了。
等到韩榆回过神来,这一份多出来的精血已经被炼化,自身状态也已经恢复到原来的七成左右,不再是那么虚弱。
韩榆顿时恍然——哪怕是精血及时收回,也会比原来更少,就像是给田地浇水一样,必然减少一部分。
炼血功再度运转炼化另一份精血,韩榆感觉一股热流流遍全身,温润了手脚,令头脑也感觉舒适惬意。
口干舌燥的感觉消失不见,手脚比原来有力,白天步行赶路的酸疼再也没有,血气旺盛,迅速超出了原来的层次,比原来全部血气多出了不少。
“这样一来,就不用买血食了……正好我也没钱。”
韩榆心里面很高兴地想着。
第二天一早,韩榆听到隔壁有动静,连忙起床。
老道骑上毛驴慢吞吞往外走,韩榆便跟上去。
老道看他一眼:“小娃儿,该教你的都教你了,还跟着我干什么?”
韩榆疑惑:“道爷,你不是要去万春谷吗?”
“我自去我的万春谷,跟你这小娃儿又有什么关系?”老道微微昂着一张长长的丑脸,“该教的,我都已经教了,东西我也已经到手,可不会再带着你这累赘。”
韩榆这才明白,老道已经完成承诺,不再带着自己了。
“道爷,我也想去万春谷。”
老道嗤笑一声:“万春谷?小娃儿,就凭你也想去?”
说完话,再不理会韩榆,催动毛驴缓缓向前走去。
韩榆便跟在毛驴后面,不声不响。
一前一后走了几里路,老道转头看了一眼:“小娃儿,还真跟定了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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