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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直对这个世界有些畏惧,所以他一眼就相中了强势、能顶事的施金花。
当时施金花家把她用一袋子玉米就卖进了山里。
在施金花最无助的时候,提出拿出五十块钱十斤的粗粮票的彩礼,娶她,还给她一份工作。
那会子,他简直就像是一道光,照亮了施金花的整个世界。
周围的亲戚朋友都说施金花长得丑,配不上他,可他觉得,自打娶了施金花,日子比以前一个人瞎混时好太多了,至少工作有人顶,家里有热饭,衣服有人洗,出门在外腰杆也直了些。
但是施金花不会生儿子,甚至都不太能生。
结婚三年,好不容易怀上,生了个闺女,眉眼还不怎么像他。
亲戚朋友更是逮着机会就说:“这样的女人,离了算了!凭你的条件,再娶个漂亮、贤惠、懂事、温柔的,什么样的没有?准能给你生个大胖小子!”
过了几年安生日子的男人,心思慢慢就动了。
可邻居马春梅给他扶脉,话却说得很直:“你这身子骨,根子上就不算强。其实是你自个儿的种不够好,你娶谁都一样,未必能生。也就是金花身体壮实,气血足,才能给你怀上个闺女。换了别人,怕是颗粒无收。”
马春梅还说,一般男人,同房怎么也得十分钟左右。
可他呢,常常三五分钟就草草了事。
他私下问过别的男人,人家说的可比马春梅讲的还要“厉害”。
他心里就虚了,知道自己在这事上确实不太行。
他不敢去看医生,怕坐实了不行的名声。
毕竟马春梅说过,这种和绝症差不多,其实也没有什么药可治,所有的药就跟鸦片一样,只是暂时的效果,吃多了百分百不能人道了。
所以男人也聪明了一回。
要是只跟施金花过,生不出儿子还能怪施金花肚子不争气。
可要是真离了,再娶一个,还是生不出孩子,那所有人就都知道,是他自己有问题了。
亲戚朋友撺掇他离,他自己也摇摆,马春梅和施金花又那样说……他这心里就跟乱麻似的,日子过得稀里糊涂。
好在有施金花里里外外操持着,托着底,这日子看着总算不比别人家差多少。
这日子一天天过,女儿又嫁了人,他也没有想过离了,就想着这样过,也好。
但,现在,婚真离了,他心里反倒空落落的,生出些害怕来。
施金花一眼就看穿了他这外强中干、反复无常的德性。
办完手续出来,看他站都站不稳,还强撑着那点可笑的面子。
她转头对旁边一个相熟的街道小伙说:“小吴啊,麻烦你,帮着扶他回去一下,行吗?”
男人本来见她这么痛快就离了,心里正有点发虚,可酒精和一贯的傲慢又占了上风,看她服软找人送自己,那点得意劲又窜了上来。
男人甩开小吴搀扶的手,冲着施金花嚷嚷:“现在知道怕了?想回来?晚了!滚吧!”
施金花转过身,脚步没停,径直走了。
她真就没再回去收拾任何东西,仿佛那个家、那些年的日子,都成了可以随手丢掉的破烂。
她直接去了甜水井那个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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