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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到了吗?”见车子停在一座三合院前,柳沁雅问。
“到了。”
他牵着她的手,走到院子里,一个鬓发如银的老婆婆坐在屋檐下,低头刨着丝瓜。
“阿嬷——”沈博洋唤了好大一声。
老婆婆眯着眼抬起头,瞧了好一会儿,开心地说:“大只仔哦?你转来看阿嬷啊!”
“系啦!我娶媳妇来看阿嬷。”老人家似乎听力不好,只见他扯着喉咙说话,将柳沁雅带到她面前。
“金好、金好。”老婆婆笑盈盈地拉住柳沁雅的小手,布满皱纹的脸上是和蔼亲切的笑容。“叫大只仔娶你去四界捞捞,阿嬷煮暗顿等恁转来呷。”
柳沁雅望着老人家,只觉心中泛着丝丝暖意,虽然对方的台语她半懂半猜,但是,她从对方脸上看见喜悦与接纳。
“多谢阿嬷。”她学着沈博洋的音量,说着不轮转的台语。
沈博洋笑嘻嘻地带着柳沁雅往外走,牵了一辆旧式脚踏车,将她扶上前面的横杆,双手环过她的肩膀。“坐好喽!”用力踏下,轮子缓缓转动,微风轻拂过发稍。
往后一靠—是他宽厚的胸膛,沉稳的心跳声,教她心安。
“刚才阿嬷叫你『大只仔』,是什么意思?”她仰头问他。
“『大只仔』意思……就是高大威猛,期许我长大后,让所有女人拜倒在我的西装裤下。”他得意地说明。
“是这样吗?”她怀疑他说的话,十句有九句是胡扯。其实是因为沈博洋的爸爸排行老大,他是长孙,“大只仔”就是一群小兔崽子里最大的那只。
没多久,眼前出现大片田地。
“机灵点,我们去偷挖我二叔种的番薯,用来煮饭最香。”他拉着她下车,两个从都市来的笨贼,开始挖松土壤,拔出一堆又大又肥的金黄番薯。
柳沁雅被他贼头贼脑、东张西望的模样,逗得格格直笑。
“嘘……哪有做贼的像你笑得这么大声,快点放进车篮里,我们再去隔壁田里偷摘我四叔的玉米和红萝卜,用来炖排骨汤,又香又甜。”
他愈是佯装紧张就让她愈想发笑,她一手捣着嘴,一手按着肚子,笑得全身软趴趴,站都站不起来。
“啧……我怎么会找你这个笨贼做搭档?”他一脸无奈,只好背起她,踩着高低不平的田埂,绕到远远的另一块田……
夕阳渐渐染红天际,柳沁雅粉嫩的皮肤也因为一个下午的嬉闹和狂笑而泛起红晕,迷得沈博洋不顾两手全是沙土,捧着她的脸就往下亲,她顺从地攀上他的肩,踮起脚尖,热切地回应他。
直立的玉米梗,成了最佳掩护,使得尝到爱情甜蜜的两人,更加旁若无人地表达对对方的爱意……
回程途中,脚踏车车篮里装着满满的战利品,身上、脸上也涂满了作案时沾上的证据。灰头土脸的两个赋人,光明正大地带着赃物,一路招摇回家。
“喜欢这里吗?”他低头在她耳边问。
“嗯。”她用力点头。
“喜欢我阿嬷吗?”
“嗯,喜欢。”
“喜欢我吗?”
她摇头。
吱——车子倏然停下。“摇头?”沈博洋瞪大眼睛,一副要将她抓下车毒打的模样。
柳沁雅转身环住他的腰,埋在他胸前,低声地说:“爱你。”
娇羞的模样,让心情才刚跌下山谷的他,一下子又窜上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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