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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过好像还没上传,说正在存稿。就是他们网络小说的那种写法,先写出来,然后慢慢发……”宋大江生怕廖峰不懂,还解释了一下。
廖峰笑了笑,连连道:“我知道,我知道,我平时偶尔也追小说的。对了,江森的小说,你们两个看吗?或者说,看过吗?”
“没有。”宋大江和武晓松异口同声。
武晓松补充道:“我不是特别爱看他写的东西,反正不是我的菜。”
“那你呢?”廖峰问宋大江。
宋大江挠头道:“我……我平时不看小说,我什么小说都不看,没时间。”
“对,他很忙的。”武晓松笑着插话,“森哥雇大江当了助理,大江现在每天还要帮森哥照顾兔子,兔子笼里的那些屎啊尿啊,都是大江在清理。森哥日理万机,实在没时间。”
“哦,兔子也是江森养的?”廖峰好像抓住了什么。
宋大江却接了句,“是他女朋友送过来的,江森她朋友学校不许养兔子,我们这里……反正江森可以养。”
武晓松道:“奥运选手的特权。”
廖峰连连点头,转头看看身边另外一台架好的摄像机。
宋大江和武晓松的话,原原本本都记录了下来。
又是大概40分钟后,江森做完今天的2000字任务,走出宿舍,招呼宋大江下楼吃饭。
王清风和另外两名刚才目不转睛盯着江森码字的央视制片人员一起走过来,廖峰也就不再多问,反正有的是时间,结束了对宋大江和武晓松的采访。
潘达海收起笔记本,走到王清风身边,小声问道:“写得顺利吗?”
“超顺利。”王清风激动道,“就像背出来一样,比背出来都快,感觉打字的速度跟不上脑子的速度,太厉害了,他每天都这样啊!”
“算慢了。”江森听到两人的对话,凑过去装逼道,“我的最高纪录,是前年暑假的时候,最多一天写了三万字,一整天几乎没停,写完后头皮都是麻的。”
“我知道,我知道!”王清风眼睛发亮,“我听说过的,还有人说你抄袭。我了个天,抄袭也抄不动啊!”
“肯定的。”江森道,“抄的话其实还没自己写来得快,我们职业写手,思路一旦转起来,码字的效率就是哗啦一下子倾泄出来,一个小时三四千字很正常,就是不停地写。而且我是习惯打拼音,打五比的可能更快,一小时五千字、六千字,都有可能。跟那些真正的触手怪一比,我已经算是吃了打字速度的亏了。”
江森一本正经跟两人说着,一大群人往楼下走去。
武晓松也难得早起一回,可以跟着去蹭饭。
宋大江则匆匆忙忙,先去喂了兔子,宾宾那货已经饿得暴躁,把盆都踢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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