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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娘子好眼力,竟能看出我是有修为傍身的。”
“公子仪表堂堂,相貌不凡,螳螂腿,马蜂腰,身段更是一绝,如此身材,若不是长期习武,如何能保持的呢?”
螳螂腿,马蜂腰,飞鱼服,绣春刀。
这本是外人对锦衣卫的形容,后被人拿来形容男子身形俊俏。
万逸楼双手抱着后脑,在屋内来回踱步:“你眼力不错。”
这是胡扯了。
沈黎也能看出他是习武之人,青楼所有人都能看出他是习武之人,完全是他不知遮掩,走起路来虎虎生风,又无半点动静,恨不得告诉全天下老子是习武之人了。
“相逢何必曾相识,诗中这一句是极为出彩的,敢问万公子,是何时所得此诗的呢?”
“呃,也就是端午节吧。”
万逸楼岔开话题道:“良宵苦短,咱们还是快些宽衣,到了牙床上,你我聊聊心里话。”
小奴儿寄身风尘中,察言观色更是一流,万逸楼越是转移话题,她就越是怀疑,这诗,根本就不是他写的。
他说端午节?也就是前两日,莫非是哪位大儒所做,还没来得及宣告世人,便被他剽窃了?
必然如此。
她美眸流转,浅笑嫣然的看向万逸楼:“万公子当真好文采,小女子沉迷此诗无法自拔,不如……”
“你无法自拔,我帮你拔。”
万逸楼越是这么说,越是坚定了小奴儿的猜测。
“不如公子在作一诗,若是还让小女子惊为天人,小女子即刻宽衣解带,服侍公子。”
一听宽衣解带,万逸楼眼睛都直了,可说到作诗,他又如霜打的茄子。
无论如何,气势不能输,他忙答道:“你要知道,这名诗佳句,都是需要天时地利与人和才能做出的,如何转眼间就做出另外一首名诗了?”
“不妨,公子随意写一首便是,说得过去也是可以的。”
万逸楼一听写诗,顿时心里有些发怵,这首《琵琶行》,可是他费了好大的功夫才背诵下来的,至于写诗,他更是一窍不通。
他一个武夫,背这玩意儿比被武林秘籍还难。
不过沈黎那小子肯定会写,他顿时灵光一闪:“我所作诗,必须在家中书房苦思一晚,呃,你们……我们诗词界有一种人,叫做苦吟派,我便是苦吟派其中一员,不如这样,明日此时,我再来答复你。”
“如此,甚好。”
小奴儿也松了口气,总是将这登徒子送走了,若是明日他还能拿出佳句,我便再考教他一番,确定是他写的,我才能以身相许。
……
……
……
夜幕渐渐降临,沈黎守在妞妞床前,看着她红肿小脸尚未消肿,心都碎了。
生活总得继续,林晴无精打采的收拾家中和院子,大雨过后,将她的菜圃冲的七零八落。
收拾一阵后,她踩着泥泞走到院子中间的石板路上,在断断续续的石板路间,她一脚踩到一块硬物,拿起来一看,正是昨日沈黎阴干的墨块。
地上,除了土灰色,完全不见墨迹。
而那块墨块,也变成了淡灰色,依旧散发着槐花的香味。
她有些奇怪,正常的墨,融化后不应该连周围的地都变成黑色吗?怎么现在都成无色了?
这种墨,用来写字的话,若是沾了雨水,会不会也变成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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