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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写完的时候,整张纸上附着了一层薄薄的宝光。
“这就是诗魂宝光。”陆宇低声道。
方运点点头,战诗词宝光是这些文人的必修课,都能认出来。
《与子同袍》写到最后,纸面出现第二层宝光,不过第二层宝光仅仅覆盖四成纸页就停下来,龙血墨能提高三成威力,而荡妖笔在战诗词不直接攻击妖族的情况下,仅仅能提升普通战诗词的一成威力。
第77章擒王
《与子同袍》写完,立刻燃烧。
之前别人写的《与子同袍》是化为光点落入众人身体,但这次却不一样。
整首诗突然化为一团白光,白光凝聚成一片战场,战场内光影闪烁,正是周宣王时期的士兵跟妖蛮大战的场面。
这团白光散发着强大的感染力,在场的所有人的情绪都被白光内的场面所影响,随后白光破碎,化为一件件透明的盔甲飞到众人身上,让所有人从脖子到脚都有一层透明的铠甲。
方运还是第一次看到诗魂战诗,伸手一摸透明的盔甲,冰凉光滑,而且这套铠甲的防护能力还要超过全身重铠,但只能维持半个小时。
王先生毕竟是举人,写诗词引发的才气震动立刻平息,接着依次写出振奋诗和举人才能用的强兵诗《兵戈颂》,让所有士兵的武器更具杀伤力,杀妖民更加容易,但杀妖兵若是不能伤到要害,伤害仍然有限。
之后王先生写了一首疾行诗,把笔墨给方运。
“先生您不用?”方运问。
“妖将不会给我写字的时间,我只能利用出口成章来对付它,你们留着用。马渊,你负责指挥,一定要在我们赶回来前守住!”王先生说完脚下生风,以极快的速度往山上冲去。
众人结阵准备好,不多时,就看到前面上百头妖族压了过来,有近两人高的直立熊妖,有到人肩膀高的斑斓虎妖,有足有五六丈长的蛇妖,它吐出的舌芯子比人的手臂还长。
这里面至少有三十头妖兵,就算是一个举人杀这些妖族都有些吃力,跟何况这些小秀才。
“不要怕!我们能守住!”
“对,我们有纸上谈兵!”
突然,一只绿色的鸟扇动着翅膀扑棱棱地落在一头虎妖的头顶。
马渊面色大变,急忙捂耳朵,叫道:“不好!是鸣奇!鸣奇迷声,马上跑……”
不等他说完,那只鸣奇鸟妖开始在虎妖头上叫起来,它的声音婉转动听,如泣如诉。
方运看到,所有的士兵手脚无力,接连倒在地上,而童生好一些,勉强能拿住武器。
秀才们明明想要握笔去写《荆轲刺秦歌》,可手却一直抖,怎么也写不出完整的字,难以纸上谈兵,而且头脑有些迷糊,连逃跑的想法都没有。
马渊就算捂着耳朵也没用。
方运自然知道鸣奇妖鸟的大名,这种妖鸟可以说是人族克星,最强的妖王鸣奇一叫,能让大儒之下的所有读书人心神摇动,难以纸上谈兵甚至出口成章,只能勉强使用唇枪舌剑。
唯一能抵抗这鸣奇叫声的,唯有文胆。
可这只鸣奇鸟是妖兵的层次,相当于人类的秀才,秀才根本不可能有文胆,导致几乎所有人无法战斗。
无论是普通士兵、童生还是秀才,全都露出绝望之色,万万没想到把鸣奇招了过来。
那些妖族个个笑起来,甚至还笑着用妖语交谈,完全把这些人当成美食。
听到妖族的语言,方运和几个秀才恍然大悟,因为昨日杀的妖族太多,所以附近的两个妖将联手布局,把三个举人引走,然后让鸣奇趁机带着妖兵妖民杀过来。
但是,方运有文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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