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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丽君的面庞却涨得通红。常荫椿毫不留情的指责使她羞愧难当,大吃一惊。她从美国请乐队的事情,本来也是舒尔达教授与奎尔两人的好意,舒尔达说:“如果你的演出想要获得新的突破,仅仅请美国舞蹈演员来伴舞还是不够的。你应该在美国请一支乐队到香港去,因为这支乐队是经常为世界的许多著名歌唱家来伴奏的,他们有丰富的演奏经验。他们如果去香港,可以为邓小姐的这次演出增添非常好的效果。”邓丽君当时正是因为听从了舒尔达的劝告,方才决定全部大包装,连伴奏的乐队也由美国纽约一家夜总会的著名乐队来担当。她以为自己如此不惜血本,如此煞费苦心地筹备这次演唱活动,定然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没有想到演出还没开始,老师常荫椿竟然提出了指责。
“常先生,我这次演出请美国乐队,完全没有任何忘记老朋友的意思,也不是为了摆阔,其实我也没有外面传说的那样有多少钱。”邓丽君忍住心里的委屈,尽量不让泪水从眼睛里流下来,她知道老师的性格耿直,便解释说:“我记得几次去家里探望您的时候,您都对我说不能老是停留在从前的唱歌水平上。所以我就去美国拜师,卡尔。舒尔达是一位在美国很有影响的著名音乐家,他认为我应该向世界歌星的水平发展。您以前也认为我将来如果努力,是很可能有新的发展的。现在这次演出,我是很想有一个质的突破,这样就必须以一个全新的形象出现在熟悉我的观众面前。请美国乐队也正是从这一角度考虑的,并无其它不良的动机。”
常荫椿依然是有些生气地说:“我不听你怎么说,我要看你怎么做。丽君,我当然希望你将来向世界级歌星发展,可是你不应该丢掉最本质的东西,那就是你演唱的民族风格!你懂吗?我所说的民族风格,才是那么多观众喜欢你的根本。如果有一天,你由于去盲目追求西方的东西,丢掉大家所喜欢你的民族歌唱家的特色,那么你就会前功尽弃的。”
邓丽君愈听愈感到委屈,她不得不起来争辩说:“常先生言重了。虽然我请了美国的乐队,我所唱的歌曲还是香港民众所喜欢的歌儿。我永远不会忘本的,因为我知道在任何时候我所唱的歌儿,都是给中国人听的。我现在希望能够在艺术上有所突破,但是这种突破并不能让我前功尽弃。”
“丽君,我提醒你,这样的突破很可能得罪那些从前欢迎你的观众。”常荫椿固执己见,因为激动他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指指点点地说:“我还从报纸上得知,为了寻找一个新的突破,你在美国期间还到布鲁斯。海斯所领导的彩虹舞蹈团去受训,你当真用了那么多时间去练舞蹈吗?丽君,这也是你所信奉的什么舒尔达给你的好点子吗?唉唉,你呀,为什么要轻信那些美国人的胡乱指挥?你这次请了那么多美国舞蹈演员来为你伴舞配唱还不够,居然自己也要练舞蹈!我现在所担心的是,从前那个台风很正,演唱风格完全民族化的邓丽君消失了!用你的话来说,你有了一个崭新的形象,可是,中国人能接受得了吗?”
邓丽君哑然怔住了。
“好吧,我的话说到此为止了,听与不听,全看你了!”常荫椿见邓丽君一时难以接受,眼睛里含着晶莹的泪花,他知道已经到火候了,他抓起帽子,拿起手杖,起身告辞。他在临出门时忽然又将脚收住了,继续大声地向邓丽君吼道:“我知道你如今已经听不进逆耳忠言了,可是我还是不客气地对你说,如果你的形象真的变得太洋,那么你将失去所有喜欢你的观众!你懂吗?观众比你所崇拜的那些洋老师们重要得多!”
常萌椿说罢,“嘭”的了声将房门关上,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了。
常荫椿离开以后,邓丽君愣愣地呆立在红地毯上。此时,傍晚朋友们聚会带给她的欢乐情绪不见了。常荫椿一番没头没脑的指责使得邓丽君方寸大乱。自从出道以来,她看惯了鲜花、笑脸,听惯了喝彩、掌声,从来没有听到像常荫椿这样疾颜厉色的教训。自尊心极强的邓丽君哪里能够受得了呢?“灵芝姐,莫非……莫非我真的错了吗?”邓丽君真想放声大哭一场,以宣泄心中的委屈与烦闷,她扑倒在沙发上,终于忍不住伤心地啜泣了起来。
“丽君,丽君,你哭什么?”麦灵芝见她哭得很伤心,急忙扑过来苦苦相劝。
“灵芝姐,明天我就要出场演出了,可是今晚常先生却来泼冷水,又让我如何登台呢?”邓丽君感到手足无措。
麦灵芝虽然也担心邓丽君明晚的演出会与邓丽君良好的意愿相违,但是,她又同情哭成了泪人一般的邓丽君。常荫椿的话与她的观点不谋而合,然而,在这种临演之前向邓丽君泼冷水显然是毫无益处的,只能打击演出者的自信心。麦灵芝掏出帕子为邓丽君揩拭脸上的泪痕,劝慰她说:“不要计较常先生的话,老人家对你是非常关心,非常疼爱的。他是担心你惯有的良好演出形象遭到破坏,才来提醒你的,他并没有半点恶意。”
邓丽君听了这话,喃喃自语说:“事已至今,莫非让我把已经从美国请来的乐队和伴舞都退回去吗?”
麦灵芝鼓励她说:“当然不能。常先生和我的担心也许是杞人忧天,多余的。丽君,明天你一定还要按你自己的计划去演出,去拼搏。也许你的这个演出计划从一开始就是正确的,你大胆地去唱吧,我相信你是会取得成功的!”
邓丽君拭去了脸上的泪滴,笑了。
邓丽君说:“日本,我恨它!”
阴雨如晦。
邓丽君倚坐在富都大酒店套间的落地窗前,俯望着楼外的雨景。在昏暗的天空下,雨中依然车辆如蚁,但人群不像往日那样拥挤。人行道上那状若蘑菇般的各色雨伞,红的、黄的、绿的、黑的……在邓丽君的视野中逐渐变成了五彩缤纷的灯光。十几天前——1984年1月1日在香港那座可以容纳8000多个座席的巨大体育馆里,在夜幕降临以后,巨大的天棚之上也有无数盏巨型的水银灯,闪射着红、蓝、黄、绿、粉等各种颜色的光柱。粉色的光柱投映在经过精心装饰的舞台上,邓丽君在这里要以一个崭新的姿态出现,来为那些早在一个月前就预购了门票,在凛冽的寒风中如期赶来的歌迷们来作首场演出。
尽管在这场重要演出之前,邓丽君受到了包括自己最为尊敬的恩师常荫椿在内的许多好友的提醒与指责,但是,邓丽君坚信她在美国时所下定的全新包装的决心没有错。邓丽君始终以为像卡尔。舒尔达那样在世界上知名的音乐大师的意见不会错。为了能让演出时自己的形象更具有新的风采,她听从了卡尔。舒尔达的话,来到美国以著名舞蹈家布鲁斯。海斯为首的彩虹舞蹈团里,参加每天6个小时的舞蹈训练。那一段时光邓丽君自以为没有白过,虽然流下了无数的汗水,体重又减了几公斤,可是自己终于学会了现代歌星们在国际舞台上演出时所必会的舞蹈。“这一炮我要打响,非要打响不可!人生中的15年是何等珍贵啊,我只有为已经过去的15年演唱生涯做一个小小的总结,今后才能百尺竿头,再进一步!”邓丽君这样在心里叮嘱着自己,穿着那件由美国服装设计师比尔。威达精心设计的浅粉色霹雳歌衫,梳着爆炸式的披肩卷发,信心十足地登上场来。
“嗷——”台不的观众果然是报以惊奇的嘘声,来迎接这位刚从美国归来的邓丽君。她姿容未改,可是发型、服饰、化妆等等都已今非昔比,焕然一新了。特别是那件粉红色又钉了无数亮片的霹雳衫,下摆高高他绾起,露出半截丰腴的长腿,这样的装扮,对于熟悉邓丽君的香港观众来说,冷眼一看,反倒有了一种陌生感。
夕阳问我你在哪里?
晚风轻轻在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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