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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几乎所有外族军都知道,兰陵是索魔的侄子,而且还带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儿。
外族军的兄弟们对索魔无比的崇拜狂热,所以对他的侄子也自然充满了亲近感。
而这短短几日,小丫头带着小狮鹫玩遍了整个外族军营,她的可爱和俘虏了绝大多数人。
所以外族军的兄弟们对兰陵没有任何敌意,但是却充满了不信任。
毕竟,每天兰陵每天被狄娜用鞭子驱赶,做最基础的力量和速度练习,大家都有看到。
在军中,负重奔跑是最最基础的,锻炼最基本的体力。
接下来,还有弓箭训练,战刀训练,大剑训练,实战演练。
而兰陵仅仅进行了十几天的负重训练,就直接进入军中做了副百夫长。
老实说,这一点大家是不服气的。不说他没有任何战场厮杀,连整套的实战训练都没有完成。
但没有人会说出来,因为他们对索魔的崇拜和狂热,所以绝对不会质疑他的任何决定。
他们觉得,索魔没有子嗣,培养自己的侄子也是正常。
但是对于兰陵,他们心中就不大高兴了,觉得他肯定会坏了索魔大人的名声。更重要的是,这样会破坏外族军最重要的精神核心,公正公平。
基于这个原因,当雷铜介绍兰陵的时候,下面骑兵队的弟兄们显得非常冷淡。
在蛮荒世界,武力为尊,你没有实力,大家就看不起你。
雷铜没有任何要为兰陵介绍下面小队长的意思,兰陵不由得问道:“雷铜阁下,我应该带领那个小队?”
整个骑兵队一百多人,分为十个小组,每组一个十人长。
每三组为一个小队,有一个专门的小队长。而副百夫长,通常会带领一个小队,三十几骑。
雷铜道:“我们每一个小队长是满员的,你暂时跟在我的身边。在战场上不要乱跑,至于军功,只要你愿意,我们不会让你难堪的。”
雷铜这意思很明白了,就让兰陵来镀镀金,不会让他带一个兵。
到了战场上,也一直跟在他的身边,接受他的保护。
至于战功,只要兰陵脸皮足够厚,雷铜会把自己的部分人头分给他兰陵,不会让他面子上难看。
他也真是良苦用心了,如果不是因为崇拜敬仰索魔,他大概早就把兰陵赶走了。
不过单纯从外形上,兰陵确实有些不堪一击。
骑兵队在场的弟兄们,哪一个不是伤痕累累,哪一个不是皮糙肉厚,哪一个不是雄壮凶猛。
而唯独兰陵,皮肤比玉石还要光滑,比牛奶还要白,长得比女人还漂亮,手上一个老茧都没有了。
就算杜炎是恶魔后裔,身上还是有伤痕。
虽然一张脸很英俊,但尽是风霜之色。一双手张开,骨节粗大,手上都是老茧。
而兰陵全身上下,连一个小疤痕都没有,皮肤吹弹可破。
这样的人上战场厮杀?谁信?
肯定是来镀金的!
“记住,到了战场之后,时时刻刻跟在我的身边。”雷铜低声道:“不要跑远,那样会连累兄弟们跑去保护你,如果你拖了兄弟们的后腿,就算你是大首领的侄子,我也不会放过你。如果有那个兄弟为了保护你而枉死,我一定会打断你的腿。”
兰陵点了点头,没有去反驳。
这个雷铜不错,以后可以作为嫡系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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