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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墨从未想到过,自己有一天需要哄一头猩猩。
本想强行命令金条听话。
可转念一合计雇佣员工还得给对方钱呢,金条闹点小脾气也正常。
行了,哄一下吧。
自己收服的宠物哭着也得忍下来。
只是琢磨了一下。
给猩猩什么东西会开心呢?
媳妇儿?
别闹了,自己上哪儿给它找一头母猩猩去?
说是把镜哥送给猩猩?
可那纯粹是扯王八犊子,猩猩敢收自己就能剁了它的爪子。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东西?
吴墨在空间里挑挑拣拣,也没看着什么合适的玩意儿。
后来干脆一合计猩猩也是杂食动物,给它来个罐头解解馋吧。
别说,金条吃的很开心。
肉吃完了,大爪子抓着铁盒子,连上面的汤汁全都舔入嘴里。
吃了老子的东西,再不想干活可就不讲究了。
吴墨拍了金条胳膊一下。
示意它背着或者抱着白玛往前走。
金条嘴挺馋,对于罐头有些恋恋不舍,不过还是很听话的点了点头。
搞定了金条,剩下的就是白玛。
虽说思念儿子心情占据了上风。
可面对金条这么一个高大又雄壮的猩猩,白玛本能地还是感觉到了害怕。
这并不奇怪,解连环被抱起的时候还有些麻爪呢,更何况是白玛?
“怕啥呀?它又不咬你?”
吴墨见白玛有些迟疑不定,歪着脑袋问了一句,“你以前不是救助过一头浑身是毛的怪物吗?当初怎么不害怕?”
白玛眼睛噌地一下睁大,一脸不可思议的盯着吴墨,连连追问道:“你怎么知道?你见过毛毛?”
“啥玩意?”
吴墨怀疑自己听错了,抠抠耳朵又试探地问了一句,“你重说一遍,我没听清,我见过谁?”
“毛毛,一只浑身长满毛发的小动物…”
小动物?
那家伙站起来体型比狮子还要庞大。
柔顺的毛发?
别闹,一身毛比钢筋还要扎手。
吴墨越听越觉得有点懵逼。
白玛嘴里描述的形象,怎么与自己看到文成公主兽形是两回事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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