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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绒的视线穿过烧烤烟雾看去,远远地,角落里那个戴眼镜的男孩,他皮肤白净、面部瘦削,外表很斯文,但一双目光却像鬼魂般幽幽地追随着她。
白绒记得。
她收到信后的一段时间,记起来的就是这个名字。
陈树……
小莎悄声说:“你们三个人以前经常待在一起,都是学小提琴的,关系很好。”
白绒愣住,“三个人?”
“是啊,还有一个是你最好的朋友,百乐。阿树和她是青梅竹马……”小莎想起了什么,把声音放得更低,“你也不记得她啦?”
白绒摇摇头。
百乐?
关于这个名字,她知道的,只有那天跟妈妈一起在阁楼翻出来的信。
当时,她一看信的内容,就感觉她跟这个人肯定通过很多的信。
信上字迹娟秀——
绒绒:
好想你!半个寒假不见了,假期我实在太忙碌,没有时间去找你,我一直在备赛,我猜你也是一样的,不过你肯定比我轻松多了,你总是随便拿各种奖项,哎,我就只能每天苦练十小时来提升了……等你忙完,记得来指教我练伊萨伊哦!哎!你简直就是我见过最厉害的天才,如果没有你,我学琴的生活指不定有多么可悲呢!能有你引路是我的幸运,我答应你,不会再交别的朋友了!
——百乐
这本身是一封很平常的信,虽然最后一句话有点奇怪,但重要的不是来信,而是信封里存放的另一封回信。
回信明显是白绒自己写的。
不知为什么没寄出去,保存在这里面了。
一页白纸上,仅有寥寥几句话,开头甚至没写称呼:
不要再夸了。
我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光鲜轻松。
茧,月亮,伤痕……
没见过沾血的琴弦,你怎么会懂得我。
——咳咳,果然是十五六岁青春期初期写出来的句子。
她如今读来不由得发笑。
可笑完,又陷入一种难以自抑的寂寞情绪中。
周遭的闹哄声唤回了她的意识,她问小莎:“你有百乐的联系方式吗?”
小莎喝一大口啤酒,“百乐?她已经……去世了。”
白绒拿酒杯的手僵在半空。
她缓缓转头,“去世?”
小莎摸着下巴想了想,注视着不远处的男孩,犹豫道:“我认为,你还是直接去找阿树打听比较好,我听到的传闻各不一样,不能保证是真实的。”
白绒跟着看去,瞧向远处那个戴眼镜的男孩。
对方眼神太凶,她不敢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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